给“人体写真”写真
作者:舶来语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5    
 

 

    “写真”原是个舶来语,在日文中的意思是“照相”,不知从何时起,这个词开始变得暧昧起来,似乎与裸体沾上了说不清的关系。
    给“ 人体写真”写真,脱下人类原始的遮羞面纱,拍一套人体写真照片,或悬挂于卧室,或珍藏于影集中,若干年后,重新欣赏自己年轻时的美体与魅力,展露美体时那种羞涩的神态就是这世界上一幅最美的图画。
   
    “人体写真”悄然流行
   
    拍写真集过去一直是演艺界明星的“专利”,港台以及国外娱乐明星拍人体写真的数不胜数。明星拍人体写真多是未走红或红而不紫者,大多数目的在于炒作,豁出去,搏出位,亦近于“卖肉”,让自己一脱成名。也确有不少人因此红了,但在红了之后,却生出后悔之意,如舒淇、叶玉卿、李丽珍等。也有一些已经很红的明星,拍写真无非是进一步“挑逗”那些崇拜者,近于变态和疯狂的“追星族”,乘机大捞一票。
   
    市面上出售的明星写真也有是偷拍或嫁接而成的,如当红女星张曼玉和朱茵的全裸写真只要付出30元,张曼玉春光乍泄,摆尽撩人的姿势,不过移花接木的工夫还未到家,头部和身躯的接合位很不自然,一眼就看得出是造假之作。至于朱茵写真集,没有使用移花接木的“特技”,张张都是原照,但如若细观其容,便知道是与朱茵长得极为相似的日本原千晶。由于侧面酷似朱茵,初看还真以为朱茵拍裸照。
   
    人体写真也不局限于影星。台湾作家李敖素以狂傲不羁著称,虽以六十五“高龄”,却拍了一部裸体写真。前不久,在李敖六十六岁大寿时,台湾东森综合台的综艺节目为达宣传目的,请到一丝不挂的裸女,带着大蛋糕,给节目特别嘉宾李敖投怀献吻。罗马尼亚世界体操冠军科琳娜也为“花花公子”裸体出操。 台北立市体育学院的学生谢郁文,全身只穿著一双芭蕾舞鞋,就这么舞上了“花花公子”的封面。
   
    如今,国内也有不少年轻女性开始走进摄影棚,为自己骄人的身材留下一份最真实的记录,这种“时尚”大有在全国蔓延之势。她们跑到影楼宽衣解带,坦露光洁的肌肤,内里“乾坤”清楚可见;她们在镁光灯中微启朱唇,流飞妩媚的眼神,扭动曲线的胴体,大有一种“体不诱人誓不休”的执著。拍人体写真的既有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也有30岁左右及刚结婚的女士。来影楼拍人体写真的女孩大部分受过高等教育,素质很高,有相当一部分是白领,也有留学回来的、教师、模特和其他行业的。拍照的目或是留下最美好的青春作纪念,或在新婚燕尔或婚庆纪念拍一套写真照片留念,或是抱着尝试的心理享受一下昔日只有明星才有的“特权”,但也有的是跟着潮流转方向的青春美少女,糊里糊涂就跑到影楼,宽衣解带,受人摆布。
   
    更有甚者,有些“激情”男女,为留住年轻时的美丽强壮之身段,竟花千余元钞票,请生活写真服务公司拍摄一套“激情”夫妻的写真照片。“激情”男女必须带上结婚证,但事实上如果没有结婚证,只要多加500元风险金,也照样“写真”。
   
    “写真”路上问题多
   
    人体写真在国外存在已久,但在我国尤其是在内地则刚刚浮出水面,一切似乎都没有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拍人体写真出现了一系列异常敏感的问题。
   
    人体写真纠纷不少。拍人体写真,虽说是一个人的权利,但一风行起来,就易惹出麻烦,且不质疑为女孩儿拍人体写真的影楼有无这种特权,是否超出了其经营的范畴,就是保管和收藏这一叠相片都是一件够烦的事。再若是碰上哪一位心怀不轨的摄影师,在底片上使个坏心眼动个手脚,后患就无穷了。现实中,确有不法商人乘机大量复制、散发,借此牟利,对当事人后果恐怕不堪设想,甚至有人借拍“裸体写真”之名,行诲淫诲盗之事。四川某地夫妻俩在影楼拍艺术照,丈夫在影棚外等候,而妻子先是由A摄影师拍摄,谁知这摄影师扣上摄影室房门后诱使她拍“裸纱”,并乘其不备强行脱去其内衣,动手动脚,进而强暴了她。 湖南一名洗头妹因轻信客人的许诺,到宝安某影楼拍了40多张“人体写真照”,却因无力交付剩余费用,一直存放在影楼。人体写真留住自己年轻的激情,“定格”美好的回忆,但日前成都一名少年因好奇偷看父母性爱写真光碟,遭父母责打离家出走,珍藏的激情纪念片成了一颗定时炸弹。
   
    “写真”与“艺术”界限难定。人体写真把那或妩媚,或野性都发掘出来了,但艺术不等于裸照,否则岂不是黄色淫秽照片也成了“艺术”。至于所谓的“写真”到底有多少“艺术”的成分,也是值得打上问号的。 一些明星的“写真”,也是一种商业化炒作的东西,明星脱衣捞钱,商家借此敛财,庸俗低级,等而下之者比比皆是。更何况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许多人无非是东施效颦,盲目追风,倘若流风所及,以为一裸就‘美好’,一脱就“青春”,既说不上有多少艺术的趣味,又颇有误导青少年之嫌。事实上,各类格调低俗、内容荒淫、宣扬色情的“写真集”举旗“入侵”各中小学,社会各界对此表示极大的担忧。  
   
    人体写真的尺度不好把握。美国和欧洲基本上对拍人体写真没有任何限制,在日本则规定不能暴露性器官。在我国台湾,人体写真最开始规定不能全暴露,后来规定可以露两点,在媒体上也可以看到此类照片。我国内地对此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在拍摄人体写真尚缺乏明确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成都一家影楼为此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成都一个摄影工作室应顾客的要求放大了一张其半身人体写真照片,小工从制作室取出照片送摄影室的途中受到联防人员查问,结果摄影室老板被罚款5000元。摄影师不理解被处罚是其违反了哪条法律规定,目前关于人体写真的许多问题亟待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
   
    “人体写真”一路走好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人体写真艺术不是一味的暴露,写真越“写”越“真”,说轻点是对一种低级趣味的迎合,说重点是一种道德的堕落,有悖于文明。如果涉世未深的青少年趋之若骛,不要说对于审美趣味的提高有害无益,对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更无半点好处。
   
    时尚的女孩们之所以能毫不犹豫地对着镜头“写真”,为的就是享受一种美,一种毫无掩饰的美。但美丽的青春却未必只是一副美丽的胴体,从头到脚光溜溜的方显年轻时代的细腻和活力吗?有位年轻的母亲,要求自己的丈夫为自己拍一张哺乳的特写照片留作纪念,善解人意的丈夫满足了妻子的愿望,留下了一张充满母爱和情爱的哺乳照片,当有人问及这位年轻的母亲缘何产生这种想法时,她稍带羞涩地回答:一是将来给孩子一丝甜蜜的回味,二是为自己留下一种成熟的美丽。无疑,这种局部定格的“青春见证”比起那些充满性感的裸体画面要美丽得多,含蓄得多,也安全得多,最起码不至于惟恐收藏不妥曝光于众。
   
    人体写真需要加强管理。目前,我国需要迫切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对影楼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写真的限度范围要有限制。影楼自身也要规范管理,人体写真从拍摄开始到冲印,直至最后的制作完成,整个过程都有人监督,包括制作坏的废片,都要当场销毁。只要是客户的照片,摄影师就要把底片交给客户,而客户没有选中的照片,底片也要当面销毁。只有通过严格管理,才能确保“人体写真”这一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
   
    美是需要引导的,古希腊哲学家得莫克利特说过:身体的美若不与聪明才智相结合,则是某种动物的东西。外形的美只有与内在气质相结合,才会在他人心灵上留下印记和震荡,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享受。但外表的美容易做到,内在美则需加强自身修养、多点“文化美容”,提高各方面的素质方能实现。总之,时尚的人们应对美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真正意识到内在美,才是美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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